背景及目的

社會福利署(「社署」)於2023年12月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「社區客廳試 行計劃」-深水埗福華街社區客廳項目(下稱「項目」),聚焦扶助「劏房」戶(尤其是有兒童的「劏房」家庭),從而紓緩其長時間輪候公屋及居住於惡劣環境而 面對的困難。社署委聘九龍樂善堂為認可服務機構營辦「項目」,提供共享生活 空間,包括廚房、飯廳、客廳、學習及活動室、兒童遊樂設施、健體設施及自助洗衣設施等,以及提供社區資訊、健康檢查、社區支援及轉介服務等。「項目」為期三年,由2023年12月營運至2026年11月底。

 

受惠對象及資格

住戶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,便可免費享用「項目」的基本服務和設施1

  • 居住於區內「劏房」單位;
  • 符合入息資格[請參閱入息資格詳情和計算家庭入息方法的「收入申報指引」(詳情請與職員聯絡)];以及
  • 最少一名住戶成員為香港居民。

註1︰為善用資源,認可服務機構會就部分服務(例如自助洗衣服務)以象徵式/成本收回模式收取費用。

 

申請手

符合資格的申請人/住戶2可在「項目」推行期間,向認可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成為會員。在申請時,申請人/住戶須填妥「會員申請表」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交予認可服務機構審核 :

 

  • 申 請 人 及 在 港 同 住 核 心 家 庭 成 員 ( 「 相 關 家 庭 成 員 」 ) ( 如 適 用 ) 的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; 及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的 住 址 證 明 ; 及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正 受 惠 / 遞 交 申 請 前 三 個 月 內 任 何 一 個 月 曾 受 惠 於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( 「 綜 援 」 ) 計 劃 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( 如 適 用 ) ; 或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正 受 惠 / 遞 交 申 請 前 三 個 月 內 任 何 一 個 月 曾 受 惠 於 公 共 福 利 金 計 劃 下 的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( 如 適 用 ) ; 或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在 遞 交 申 請 前 12 個 月 曾 受 惠 於 在 職 家 庭 津 貼 計 劃 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( 如 適 用 ) ; 或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正 受 惠 / 遞 交 申 請 前 一 個 學 年 曾 受 惠 於 學 生 資 助 計 劃( 包 括 學 校 書 簿 津 貼 計 劃 / 學 生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/ 上 網 費 津 貼 計 劃 ) 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( 如 適 用 ) ; 或
  • 申 請 人 / 住 戶 正 受 惠 / 遞 交 申 請 前 一 個 學 年 任 何 時 段 曾 受 惠 於 幼 稚 園 及 幼 兒 中 心 學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( 副 本 ) ( 如 適 用 ) 。
  • 沒 有 領 取 上 述 五 項 現 行 政 府 援 助 計 劃 的 低 收 入 家 庭 , 須 填 報 每 月 家 庭 入 息 , 並 須 保 留 相 關 家 庭 入 息 證 明 , 以 便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抽 查 。   

註2︰同一住戶只須由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。

 

審 批 申 請

  •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在 接 獲 申 請 表 後,會 透 過 面 談 與 申 請 人 士 / 住 戶 聯 繫,並 審 核 相 關 文 件 。
  •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在 完 成 審 批 後,會 通 知 申 請 人 批 核 結 果 及 向 有 關 申 請 人 / 住 戶 發 出 會 員 證 , 以 便 使 用 有 關 的 服 務 和 設 施 。
  • 會 員 證 有 效 期 為 一 年,會 員 須 按 年 向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申 請 續 期。認 可 服 務 機 構 屆 時 會 檢 視 續 期 申 請 人 / 住 戶 的 受 惠 資 格。仍 符 合 受 惠 資 格 的 續 期 申 請 人 / 住 戶 可 獲 發 新 一 年 度 的 會 員 證 。

 

申 請 人 的 責 任

  • 申 請 人 及 相 關 家 庭 成 員 在 提 交 申 請 前 , 須 詳 閱「 會 員 申 請 表 」第 四 部 分「 申 請 人 聲 明 及 承 諾 」, 並 簽 署 確 認 。 此 外 , 申 請 人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必 須 真 確 及 完 整 , 若 有 關 的 資 料 有 任 何 改 變 , 應 盡 快 向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申 報 。
  •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會 抽 查 受 惠 個 案,以 核 實 申 請 人 及 相 關 家 庭 成 員 的 受 惠 資 格。申 請 人 及 相 關 家 庭 成 員 必 須 向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詳 盡 的 入 息 資 料 及 其 他 資 料 以 作 抽 查, 如 不 能 提 供 有 關 資 料 或 經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核 實 有 違「 項 目 」的 受 惠 資 格 ,認 可 服 務 機 構 有 權 取 消 其 申 請 資 格 。
  • 申 請 人 及 相 關 家 庭 成 員 須 配 合 社 署 / 認 可 服 務 機 構 為 試 行 計 劃 進 行 意 見 調 查 及 評 估 研 究 。

 

查 詢

「深水埗社區客廳項目」

認可服務機構:九龍樂善堂

查詢電話:2946 2500

傳真:2351 0618

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地址:九龍深水埗福華街188號一樓

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,早上11時至晚上10時[在惡劣天氣下(即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),會暫停開放]

網址︰https://clr.loksintong.org

 

社會福利署關愛基金組

地址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07室

電話:3422 3090

傳真:3427 9890

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下午1時至2時休息)(公眾假期除外)

社 會 福 利 署 熱 線 : 2343 2255

社 會 福 利 署 網 頁 : www.swd.gov.hk

關 愛 基 金 網 頁 :www.communitycarefund.hk  

 

服務內容

  1. 生活空間
  • 提供的主要設施包括共享廚房、飯廳、客廳、溫習/學習等 空間、以及舉辦興趣班和集體活動的共享空間等;
  • 提供額外設施,包括兒童遊樂設施、閱讀角、浴室、自助洗 衣設施、健體設施,以及健康檢查服務等;
  • 為有需要服務使用者轉介至深水埗地區康健中心作進一步檢查。

 

  1. 社區支援
  • 提供飲食營養、健康生活、家居安全、衞生常識、社區資源等方面的資訊及講座;
  • 按需要轉介合適的社區服務(例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、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等)。

 

  1. 關愛共享

        聯繫商界和地區組織提供:

  • 非現金捐贈(例如食物、食物券、購物和飲食優惠);及
  • 義工服務(例如功課輔導)。